同一位離婚律師不能代表我們倆嗎?
我的配偶已經有離婚律師了,當我剛開始執業時,無論離婚律師多麼友好,都嚴禁離婚律師代表雙方離婚,在一些有限的情況下,可能允許雙重代表,前提是充分披露潛在的利益衝突並在雙方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放棄衝突,這些情況是有限的。
如果出現不愉快的分歧或糾紛,離婚律師必須終止代理,雙方必須尋求新的桃園律師,坦率地說,我們很少同意雙重代表,我們在法律範圍內熱心地代表我們的客戶,代表對方的衝突太明顯了,我們無法同意這樣做,不僅如此,如果您的配偶有桃園律師,這意味著他已經尋求法律建議,並且對他在法律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
你寧願成為有知識的人還是沒有知識的人?
有人曾經說過知識就是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您對您的配偶或他的桃園律師有多信任?請記住,您配偶的桃園律師已經代表您的配偶。
律師在簽署之前審查文書工作?
最近一位客戶告訴我,她留在婚房裡的丈夫告訴她,她現在是他的房東,因此未經他的同意和在場,她不能重新進入這個家,他的桃園律師也是這麼說的,不用說他告訴她的一切都是錯誤的。
她的丈夫還告訴我們的客戶,他們不需要聘請桃園律師,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自行達成協議,他還說,如果她堅持讓她的律師在簽署之前審查文書工作,他就會在每份草稿上找到不同意的地方,從而推高她的費用,很明顯,他試圖操縱、恐嚇和控制他的妻子,她明智地從一位知識淵博、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那裡尋求自己的獨立律師。